有哲學家說,受苦的人沒有悲觀的權利。受苦的人再哭泣只會更煩,

只有下定決心,接受或者逆來順受,像水一樣,遇路改道遇不同形狀

容器就調整適應,挫折阻礙在前,只能決定,不再看那些,選擇可以

努力的事情奮力發揮,要成為謙卑的人很難,要成為溫柔的人也很難

,鍾馬田曰:



甚麼是溫柔呢?我想,總結起來,溫柔應是對自己有真正的認識…一個溫柔的人照樣不為自己求甚麼,

他不會要求得到自己一切的權利,也不會為自己的地位、利益、財物或生活中的身份,提出要求。他

就像保羅在腓立比書二章所描寫的「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」。基督沒有故意表示要得到與神同等的

權利—這一點就是你和我所要做到的。

 
一個溫柔的人對自己是不會敏感的。他不會經常關注自己和自己的利益,也不是經常防衛自己。人類

自墮落後,最大的咒詛就是對自我太敏感;我們往往用一生時間去關注己。但當一個人成為溫柔的人

後,他便不再這樣,他不再為自己,和別人怎樣談論自己而憂慮…一個真正溫柔的人永不憐憫自己,

也永不為自己悲傷;他永不對自己說;「你現在受苦,那些人多忍心,他們都不了解你。」他永不

會這樣想:「我是一個多能幹的人,只是別人沒有給我表現的機會。」自憐!我們為自憐浪費了多

少歲月?當一個人成為溫柔的人時,他便不會這樣,一切都要成為過去。換言之,當你成為溫柔的

人時,你也結束了自己…因此讓我再一次為溫柔下的定義:一個溫柔的人只會驚訝神及人怎會想得

他這樣好,或待他如此這般的周全。

 
最後,我要這樣說,我們必須將每一件東西,包括自己、權利、奮鬥目標和一生的前途,完全交託

在神的手裡,尤其我們感到自己因受不公平對待,而需要忍受苦難時,更應如此。正如保羅一樣,

我們的政策是:「主說伸冤在我,我必報應。」我們不必為自己報復,只需將自己交在神的手裡,

主便會為我們伸冤。我們不需做任何事,只需帶著平靜的心靈,將自己、事業、權利和一切,完全交

託神。」(P. 62-64,《活像基督—登山寶訓釋義》,鍾馬田著。)

對自己不敏感,不防衛自己,這觀念很特別,一個孩子

自我的長成要多少年?然後又要花多久的時間除去自我?他才

能理解每個人的生命都有要面對的挑戰,不是只有自己遇到

困難,他要花多久的時間明白以一種最卑微的姿態才能不受

傷,橄欖若不壓,無法成油,葡萄不入醡,無法成酒,生命

沒有被擠壓,無法成就破繭而出的光華,忍受悶又無奈的心

情,才能學習靜默,不爭不求,以一種最安靜的姿態,等候。

 

 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easterj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